1. 关键调整
实施时间:2025年10月1日起
监管对象:代理出口/市场采购贸易/外贸综合服务企业
核心要求:预缴申报时须同步报送《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》
✓ 逐笔列明实际委托方信息(名称、信用代码、出口金额)
✓ 需穿透至境内真实生产销售单位
二、典型案例解析
| 案例类型 | 业务场景 | 申报要求 | 税务处理 |
|---|---|---|---|
B:1000万应税 | |||
| 维度 | 买单出口 | 代理出口 | 自营出口 |
|---|---|---|---|
1. 代理企业
建立委托方资质审核制度
完善单证管理系统(保存代理协议、付款凭证等)
2025年10月前完成历史业务梳理
2. 生产企业
核查合作代理的合规性
避免通过"影子公司"转包出口
关注《代理出口货物证明》开具时效
五部门联合整治:2025年第8号公告明确打击"买单配票"行为
海关配套措施:取消海外仓备案(2024年第167号公告)
征管趋势: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退税数据交叉比对
🔍 监管警示
新规实施后,税务机关将通过:
① 报关单"经营单位"与"发货单位"比对
② 企业所得税申报与增值税退税数据匹配
③ 外汇收付路径核查
三重手段识别违规操作
《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》
必填字段:海关报关单号、委托方社会信用代码、出口货物金额
申报衔接:与《企业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》同步提交